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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2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党政办公室 2022-07-18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乡村振兴局、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183号)的有关通知,现就做好我校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与范围

    补贴对象为我校统招全日制2023年度内毕业的有就业创业愿望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以下六类困难毕业生(符合一项即可):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毕业生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毕业生持有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四)来自脱贫残疾人家庭和监测对象残疾人家庭,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监测对象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五)经县级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

    养关系;

    (六)经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待遇的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困难类别的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申报,已享受过此项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二、补贴原则和标准

    (一)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求职创业补贴,用于困难毕业生在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助。

    (二)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所需资金由学籍注册学校所在省辖市就业补助资金列支,省财政分配下达年度就业补助资金时予以专项核拨。

    三、申领发放程序及时间安排

    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预计10月底完成,由困难毕业生提出申请,所在学校初审,郑州市人社部门会同相应职能部门审核汇总,学校公示后报同级财政部门核拨。

    (一)个人申报。725日至815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南就业”、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进入“就业补助资金——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完成网上申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学校、人社部门无法有效核实被退回的申请,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要求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否则视同放弃。(建议尽量使用PC端登录注册)

    (二)系统审核(726日至831日)。省教育、民政、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分别利用相应的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数据库、社会救助管理系统、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残疾人信息库进行比对校验审核。学校于726日起通过申报系统进行初审,重点核查困难毕业生个人信息、困难资格及家庭关系等情况。审核不通过的,学校将注明未通过原因并反馈毕业生本人。

    (三)校内人工审核(726日至831日)。人工审核适用于申报过程中系统审核未通过,但认为自己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毕业生需要注册并登录信息系统完成基本信息校验、填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完成网上申报,并提交。并在系统中下载人工审核申请表,交由当地县级以上资格认定机构签章后,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2份,提交至学校招就处就业创业科(杜岭校区,西办110)进行人工审核校验。

    (四)材料报送。学校初审通过的毕业生,需提供纸质《申请表》、相应家庭关系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已上传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2份,提交至学校招就处就业创业科(杜岭校区,西办110),报送截止时间:83117:00前。

    (五)人社部门审核并公示(91日至930日)。人社部门对学校初审系统审核、人工审核通过的拟资助人员信息进行审核,并向学校反馈最终审核意见,由学校在信息系统中导出最终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并在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相关要求

    (一)通知到位。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等多种方式告知毕业生申请事宜,并向学生做好补贴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确保学生知晓政策,并提醒学生认真阅读省级文件原文、申请操作说明、政策解读等。

    (二)严格审核。招就处就业创业科严格按照申报流程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及时准确地报送相关材料和数据。

    (三)诚信、准确申报。各申请人应认真如实填报上传申请材料,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申请不能通过、补贴不能发放到账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申请人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应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

    (四)技术支持。关于个人及单位政务网注册、实名认证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政务网技术支持电话0371-96500;关于申报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请拨打系统申报技术咨询电话0371-69690203

    招就处王鹏洋:156381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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