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5日,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专题会议,就《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和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进行专题学习交流。会议由党委书记王志军主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进行集体学习,党委副书记刘蕤领学了《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副校长杨龙逐章逐条领学了《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和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的内容。副校长张元奎、纪委书记王红梅、工会主席王亚斌分别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随后,各位中心组成员围绕主题开展交流,畅谈心得体会。
王志军书记做总结讲话,他指出,新时代党员干部要勇于当担、积极作为,恪守工作纪律,规范履职用权,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党员干部的权力观是否正确,直接影响着政绩观、事业观,影响着党和人民的事业发展。严明生活纪律,是加强党员思想道德修养、严格约束党员言行的重要保证,也是塑造党员队伍良好形象、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的必然要求。他强调,作为党的领导干部,要时时处处严守党的各项纪律规矩,党风才能纯正,党的事业才会根基巩固。要时刻督促自身要明晰公与私、是与非、情与纪的“警戒线”,始终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以优良的纪律作风推动我校师生整体教风学风向上向好,为建设区域一流特色职业院校积极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