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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工党支部工作制度
    来源:校园中心 作者: 编辑: 2016-09-22

    为坚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完善教职工党组织自身建设,提高党组织的影响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我教师党建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学校党委的有关规定,结合党总支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工作原则

    党组织的工作着力点要放在“服务、促进、引导、保证”上,处理好党组织的政治保证作用,紧紧围绕教学开展党建工作。

    一、围绕工作实际,加强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把保证和促进教学改革、加强管理、推进教学、提高质量作为党支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党建工作成效和党支部战斗力的主要标准。

    三、加强全体教师的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全体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

    第二条 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以及学校的教育方针、政策。

    二、主动为教学服务,对教学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为各专业发展出谋献策。

    三、从本支部实际出发,切实做好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健全党组织生活,坚持从严治党,严格党的纪律,教育和监督党员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维护国家利益。

    四、围绕教学开展活动,团结和带领师生完成各项任务,促进教学发展。

    五、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六、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教师教育工作,培养一支业务过硬、思想素质高的教师队伍,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七、加强对党员的监督,执行党的纪律,对违反党章有关规定的党员及时进行处理。

    八、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章 工作制度

    第三条 议事制度

    一、集体领导原则

    凡属党支部的重大问题、重要决策事项,都须由集体讨论决定,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做出决定时,事后要向党支部报告。在委员会里,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避免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要共同维护党支部班子的团结,形成党支部班子坚强的领导核心。

    二、成员分工原则

    党支部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结合本职工作,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执行集体的决定,接受组织的检查监督。

    三、党支部会议议事范围

    (一)听取党支部的工作总结,审议党支部的工作计划,确定支部党建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

    (二)确定召开党员大会的有关事宜。

    (三)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讨论党员组织发展问题。

    (四)审定本党支部的重要制度,协助党支部建立各项管理制度。

    四、保密原则

    支部委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凡党内讨论的问题,并明确必须保密的或者没有传达任务的问题,必须保守党的机密,不得随便外传,否则视为违反党的纪律。

    第四条 党内选举制度

    一、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在支委任期届满后,必须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支委。

    二、党的支部委员会改选换届采取召开党员大会的方式进行。其职权是:(一)听取和审查本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二)讨论本届支部委员会的重大问题并做出决议;(三)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会。

    三、选举支部委员会,必须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采取无记名差额投票方式产生。

    第五条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把发展党员的重点放在教学和科研一线优秀教师。

    第六条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党章规定,每个党员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章规定的一项制度,是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组织措施,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原则上每个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或增减。它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的计划、措施。

    2、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3、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4、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二、支部委员会议

    支部委员会的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指示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教育管理党员,搞好支部自身的建设;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处理支部的日常事务,按期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三、民主生活会

    (一)党员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1次,以支部为单位召开。

    (二)民主生活会主要对党内开展思想、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总结经验教训,统一思想,增强党性,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

    (三)民主生活会前,支部应分析党员队伍的状况,做到解决问题心中有数,同时支部应提前向党员发出通知,让党员作好思想准备。

    (四)民主生活会中,要引导党员总结检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整顿思想和作风。同时,就党员之间、党员同领导之间、党员同群众之间的问题进行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帮助。

    (五)在民主生活会上,批评同志要实事求是、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接受别人的批评要虚心,有不同意见的可以申辩,但不能抓辫子、扣帽子,要本着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解决党内存在的问题,以达到增强党的战斗力的目的。

    (六)民主生活会后,对党内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或突出性的问题,要引导党员制定整改措施,支部抓好检查和督促,切实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对于党员向支部提出的意见、建议,支委会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认真抓好实施,并发动党员进行监督。

    第七条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一)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建好党员档案。

    (二)加强对党费的收缴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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